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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河北省公告(资格授予
2023-11-08 06:25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32号》,现将2023年河北省执业兽医考试资格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河北省公告(资格授予)。
参加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2023年9月28日后可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1月12日,考试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填报资格申请有关信息,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经审核合格的,由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按照2023年3月2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申请,经审核合格的,由省农业农村厅补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审核合格考生和申请补发人员请于2023年11月24日-30日,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时网上选定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资格证书。
今年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纳入国家电子证照管理,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获取电子证书。